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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塘下镇鲍四小学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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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塘下镇鲍四小学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20〕96号)和《塘下教育学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瑞塘教【2020】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雷本科

副组长:胡存海

组  员:陈文胜、叶权威、孔上勤、吴文纳、施晓波、叶拉密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学校不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按规定开展报名、录取、注册学籍等工作,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

(二)一年级凭《儿童预防接种证》、户籍证件、父母(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参加学校报名。

招生批次

第一批

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

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及本人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

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

施教区外需就读的瑞安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新居民子女

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由学区统筹。

四、报名方法

网络报名阶段

2020年,全市公民办学校及新居民子女招生均采取网络同步报名,统一使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符合瑞安市公办学校前三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先参加对应公办学校报名;如需就读民办学校,根据学生(家长)意愿,可以同时参加民办学校报名。

今年网络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第二阶段为公办学校补报。网络报名截止后,招生管理系统将不再接受相关报名信息的更改。任何学校不得在招生管理系统以外另行组织招生报名。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先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行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帐号的无需重复注册),注册后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报名。

方法一:下载“浙里办”手机APP,登录系统,在左上角位置选择“温州市本级”,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后根据提示进行。

方法二:搜索微信公众号“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招生报名”—>“在线报名”—>登录系统后根据提示进行。

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查看报名须知,获取对应学校招生信息(如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招生计划等;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并实时查询报名情况。系统将在报名人完成报名、获得预录取顺序号及确认录取后,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通知监护人。详见“瑞安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指南”(将在瑞安市教育局官微“瑞安教育发布”及其他媒体上发布)。

信息查验阶段

网络报名截止后,学校对报名本校学生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对查验。部分无法核对信息的,通知学生家长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验证,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退档。学校审核后及时公示结果。

 

 

 

招生基本流程

流程

时间

招生工作事项

网络报名

6月2日------6月4日

第一、二、三批网络报名(系统开放时间:9:00---21:00)

6月13日------6月22日

网络补报(含符合条件新居民子女)

信息查验

6月23日-----7月2日

完成报名对象资格信息查验(含符合条件新居民子女)

招生录取

7月3日------7月10日

二、三批录取公示

接收学区统筹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并公示录取名单

7月15日

第一、二批补报

7月19日

第四批学校现场报名

7月20日

第一、二批补报

8月20日前

入学通知发放公示

注册学籍

9月初

同步注册学籍

 

五、招生程序和方式

(一)学校招生程序及方式

1、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若第一批报名学生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学校如数录取;当第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的办法予以录取。

2、学校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后尚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若第二批报名学生数少于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3、学校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后尚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三批适龄儿童少年。若第三批报名学生数少于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4、按上述程序依次招录前三批和接受统筹(包括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等)的适龄儿童少年后尚有剩余学额,学校采取分层次、分区域公开报名,独立组织实施电脑派位或参照电脑派位方式招收第四批适龄儿童少年。塘下学区范围内,每一位施教区外需求就读的第四批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参加一所学校报名。

5、因超计划数或其他原因未被录取的第一、二、三批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学区统筹安排到片区范围内尚有剩余学额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六、招生计划

2020年秋季,我校一年级招收1个班级,共40名学生。

七、有关招生政策说明

(一)学校施教区范围:鲍四村。

(二)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房产证(不动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

(三)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和房产持有人的户籍均须与上述房屋地址一致,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且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学校报名。

(四)政策照顾对象和特殊对象,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入学对象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施教区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局批准,次年到施教区学校就读,但不能参加第四批摇号入学。

八、新居民子女招生

按照《2020年塘下镇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一)、招生范围和对象

塘下镇范围内符合“三证三个一”条件的新居民子女。“三证三个一”条件:①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并居住1年及以上,或在我市居住登记1年及以上并在报名前申请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②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已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及以上;③其父母至少一方依法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到查验日依然在参保。以上“三证三个一”条件,均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并一直连续。

(二)、时间安排

负责单位

主要内容

时间安排

市教育局

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网络报名

初中、小学为6月13日----22日

教育学区

对已取得积分对象资格信息查验

对未取得积分的对象部门联合查验

6月23日----7月2日

教育学区

公示部门联合查验结果

7月3日

教育学区

公布统筹名单

7月10日前

公办学校

发布新居民子女录取名单

7月11日前

(三)、招生流程

(1)、积分申请。新居民在其子女入学当年3至5月份,到务工或居住地新居民服务机构申请子女入学积分。

(2)、网络报名。已在居住地乡镇、街道新居民服务机构成功申请取得子女入学积分的,及未取得积分但符合“三证三个一”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络报名。详见“瑞安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指南”。

(3)、信息查验。已取得积分的新居民子女,由市教育局(教育学区)和市新居民服务中心进行联合查验核实。未取得积分的新居民,由市教育局(教育学区)和市新居民服务中心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行联合查验核实。

(4)、拟录取名单公示。塘下教育学区将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拟录取统筹,名单在塘下教育学区网站及“中国·塘下”政务网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5)、录取结果公布。教育学区和相关学校公布录取统筹学生名单。被录取学生按规定时间到统筹学校报到。

九、其他说明

(一)本实施办法设定的招生条件,适用于新居民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新居民子女兄姐现就读于塘下学区所属学校的,还需要填写纸质《塘下教育学区新居民子女兄姐就读学校信息表》。

(二)教育学区在录取统筹取得积分的新居民子女后,再统筹未取得积分但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统筹安排依据新居民积分高低、居住和就业地址等条件,安排其子女到相应的公办学校就读。优先安排取得积分且综合积分在全市前100名的新居民子女,到温州市级办学水平二级及以上学校就读。

(三)瑞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新居民员工子女,其居住、就业和社保等三项条件时限放宽到入学当年的4月底前取得。在瑞安市域范围之外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按国家规定可转移到我市参保,合计连续缴纳需一年及以上。

(四)新居民要为其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予取消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部门联合查验信息时,部分无法核对信息的学生家长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社保、居住和就业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要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十、招生纪律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各批次公示内对拟录取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适龄儿童父母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录取资格,并将通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二)其他招生政策、招生纪律及本细则未作规定的事项,按照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20】96号)文件执行。

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0577-65211500

(二)监督电话:

市教育局:65890963;教育学区:65353125、65351223;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65815611。

 

瑞安市塘下镇鲍四小学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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